空气质量影响着人们的健康,空气中的颗粒物、病毒、细菌是影响健康的主要物质。北京中科联合量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的一种“等离子空气净化器”,是一种集杀菌、增湿和除尘于一体的空气净化技术。为了保护该技术,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。
在审查过程中,2018年1月19日审查员认为该技术公开不充分予以驳回。代理人认为驳回决定是错误的,并未考虑该技术的实际情况和现有技术实际情况,并与申请人沟通,建议走复审程序以维护申请人的利益和法律的正义性。申请人接受了代理人的建议,由同辉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审。2018年4月8日,复审委员会做出《复审决定》,依据前置审查意见撤销原驳回决定。
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严控专利质量,打压非正常申请,实用新型的审查周期不仅变长,而且授权率也大幅下降,但由于审查员对技术的理解和审查尺度的把握,错误驳回的现象也明显增加。代理人对于驳回理由,应该向申请人提出专业性建议,以维护申请人的权益,既不能不顾实际情况为了多做业务而让申请人盲目复审,也不能简单的通知申请人了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