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作市专利资助、高新企业认定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,具体河南省焦作市专利资助、高新企业认定及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标准如下:
对在我市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,上年度认定(备案)、获奖或经考核评价优秀的,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:
从2016年开始,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。新认定(备案)的省创新龙头企业、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、省科技小巨人企业、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、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企业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,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10万元、2万元。
参加国家、省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:获得国家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;获得省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的,分别奖励30万元、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;同届获奖企业,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。
对上年度获奖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,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:
获得省政府专利奖二、三等奖的,每项分别奖励8万元、5万元;对维持7年以上(含7年)的国内发明专利,从2016年开始,每件每年给予2000元年费奖励。
政策依据:《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